深圳龙华刑事律师网

williamzou123.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宝安律师咨询网(龙华律师)-龙华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

2012-11-26 14:19:03 来源:邹立洪律师


宝安律师咨询网(龙华律师)-龙华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

邹立洪律师(12年律师经验)
主债权诉讼时效:
137136627880755-33101286QQ578207175

主债权诉讼时效;

1、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
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2年,不予保护。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
2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
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
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是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
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邹立洪律师联系方式137136627880755-33101286QQ578207175 十年律师从业经验,执业于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工作作风稳健、思维慎密,企业管理实务工作娴熟,法律功底深厚。对劳动法、刑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领域实务工作有丰富的经验。

邹立洪律师提示: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到正规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

大家都在看

圳刑事律师 宝安刑事律师 龙华刑

刑事法律服务,欢迎致电法律咨询!微信=电话:13713662788_邹立洪律师,百度邹立洪律师刑事法律服务团队,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